车险合同(纸质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时间:2021-08-01 12:14:54 阅读:169
早上给车保险,下午路上出事。还好保险已经投了,可以电话支付。但保险公司说:“保险合同第二天0点生效,我们公司拒绝赔偿!”这个说法对吗?
法院表示:保险公司以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从次日零时起拒绝赔偿是不合理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进行理赔。‘次日0时生效’为无效条款
根据中国 《保险法》 第19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下列条款无效:免除保险人依法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强险保险合同中的“次日0: 00生效”条款实质上是免除保险公司的某些责任,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责任,排除了被保险人从向保险单支付保险费之时起获得预期利益的权利。
因此,强制保险中的免责条款无效。
既然没有“第二天0: 00生效”,那么支付强险的有效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票据一经签发即生效
根据中国 《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有承诺时合同生效,有条件或有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成熟或期限到达时生效。
对于交强险,其生效时间应在成立后立即生效,即车主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后,车险合同即成立并生效。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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