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期合同(国企合同签几次永久)
限量销售合同到期,需要继续履行原合同还是重新签订合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买卖双方有足够的信任,可以签订无限期的买卖合同。无限买卖合同给买卖双方都带来了便利,但必要时可以解除。
用户咨询:
限售合同到期后,双飞继续按原合同执行,但未签订新合同。好像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有效,相关规定参照原合同。求具体法律法规。
北京汉鼎联合(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彦均回答说:
没有这样的法律。
原合同期满后,如无其他情况,可视为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如果继续按照原合同的内容履行,只是没有书面合同约束的民事行为。如有争议,一般有法律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不按原合同执行,除非双方同意此时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郭彦均律师分析: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有关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通用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2)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3)演出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应当在货币收款人所在地履行;房地产交付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物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六十三条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调整政府价格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算。逾期未交付标的物的,如遇提价,按照原价执行;当价格下降时,应采用新价格。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遇有提价的,按照新的价格处理;价格下降时,以原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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