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观影感受)
如果这也叫叛国,——。关于阅读短篇小说《叛逆》的思考
我看了两本杰克伦敦的小说集,《热爱生命》和《野性的呼唤》。大部分英雄死了就死了,包括一条狗的命运。这位美国作家只活了40岁,但他的经历丰富,足以成为报童、厨师、装卸工、洗衣工、偷牡蛎的人、水手、流浪汉、失业者等。他也淘过金子,坐过牢,所以写了那么多精彩的篇章。可惜成名后追求享乐挥霍金钱,作品变得粗糙,导致酗酒。
《叛逆》是小说集《野性的呼唤》中很短的一部小说。不知道为什么,看完之后还是放不下文章里的孩子。同样的感觉以前也有过两次,一次是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一次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两部小说都是关于杀人犯的。而我又心疼得一步步被逼杀人的两个主角和这个孩子毫无共同之处,但心疼的感觉让我一下子“场景再现”。要知道,那两本书很长,这篇文章也就几千字。
主人公约翰尼只有十二岁,但他已经当了五六年的童工。是的,他从七岁开始进入车间,像大人一样挣钱养家。他妈每天都像催命符,逼得他睡不好,吃不饱。他的身体因缺乏维生素D而畸形,现在弯得像个小老头,一直要像机器一样工作。他很能干,哪里都是个好厨子。除了那个因为麻疹一度失业的九岁小孩,他工作做得很轻松,总是坐着。他的胸部每天被压缩十个小时,对肺不好,但是他一天能绑三百瓶。
他为什么要这样拼?因为没有爸爸,妈妈有慢性病,弟弟妹妹需要赡养。当时,美国法律允许童工工作。约翰尼十二岁的时候,虽然有新规定,雇佣十四岁以下的童工是违法的,但是约翰尼看起来很老,所以他谎称自己十四岁。诚实有什么好处?不只是被开除等着饿死。只有人问候你的年龄,没有人关心你的胃。
忙碌而麻木的约翰尼突然意识到他只是一只工作的动物。相比之下,十岁的哥哥威尔吃得又高又胖,靠哥哥的支持学习,反而嘲笑哥哥。约翰尼生气了,喊道:“这是你的问题。你应该去工作。妈妈应该让你去工作。”
“他太年轻了。”母亲的偏心无疑暴露无遗。她知道大儿子七岁开始工作,二儿子十岁不算小。她想培养她的第二个儿子成为一名财务主管。
乔尼忍不住先算了一下账。".一天是三万六千次运动.一个月正好是一百万次移动.进入编织车间后,我的动作快了一倍。这样,一年就是2500万次运动。我像这样移动了将近一百万年。
“我从来没有快乐过。我从来没有空闲时间。我总是在移动。
“我不干了。他必须去工作。”
我妈哭着说:“我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就这样。”
“你根本没有把我带大,”他带着悲伤和深情的语气说。“我自己带大的,妈妈,连威尔都是我带大的.我累了。现在我要走了。”
乔尼真的离家出走了,样子怪怪的,像只生病的猿猴。有一两次,他躺在树下的草地上笑了。爬上火车后,他在昏暗闷热的车厢里又笑了。这个几乎笑不出来的小孩突然笑了,让我那遥远而陌生的东方妈妈泪流满面。如果这是我的孩子,那该有多痛苦。他年纪轻轻就太苦了。饥饿、寒冷、疲劳压迫着他,自由压迫着他,不公平压迫着他。他为什么要背负这么多年轻的肩膀?他再也扛不住了。
如果这也叫叛国,那就来你姑姑怀里,我给你提供衣食,学习,等你成年了再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
如果这也叫叛国,那么一些无病呻吟的少年,总是跳楼喝药威胁全世界,死了就死了。吃饱了就难受,玩脆弱,玩失踪,玩郁闷。和大哥哥威尔一样,他们无聊无耻,死而无憾。
如果这也叫叛国,那就造反。我觉得这个孩子活过来了。他之前是“死”的,被生活逼成了行尸走肉。他十二岁还能复壮吗?不知道他会不会走好,能走多远。我只希望他能走出自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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