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公约简短8条)
武汉江南技工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使学生有一个优雅、舒适、干净、卫生、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宿舍有专职管理员,在学工处的领导下,执行宿舍的规章制度。住在学生宿舍的学生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2.宿舍楼的开放和关闭时间应根据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表来确定。所有的课和自习时间都是休息时间。在此期间,不允许任何学生留在大楼内或提前返回宿舍。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留在或返回宿舍休息,必须持班主任或龚雪办公室领导签字的请假单,向宿舍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
3.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宿舍楼开放期间,严禁异性和所有外来人员进出,不准过夜。如果有急事,外人必须在门卫值班室等候,做好登记,并由宿舍管理员通知。
4.学生住宿由学工处和班主任安排。安排工作到位后,任何人不得换宿舍、换床。
5.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应摆放在指定位置,个人物品应摆放简洁整齐。严禁将非宿舍公物带入房间,或将宿舍公物带出房间。
6.住宿舍楼的学生要卫生整洁。要遵守学校“文明宿舍”的评比标准,进行规范有序的布置,时刻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雅。禁止乱涂、乱画、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不要往楼下扔东西,严禁养宠物。
7.我们要珍惜宿舍的公物,尊重他人的劳动,节约水电,对公物的任何损坏都要按价赔偿。凡在楼下抛掷危险品造成伤害的,均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8.学生在休息时间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大声喧哗、起哄、尖叫、大声听歌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发现上述情况,经劝阻、批评不改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9.严禁学生在宿舍拉电线、使用电器、烧酒精炉、点蜡烛,严格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出现上述情况,宿舍管理员有权进行强制处理和没收。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10.严禁学生在宿舍楼内饮酒、赌博、打架、寻衅滋事。严禁携带或藏匿各种管制武器和国家禁止的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品。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按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11、所有学生都应学习、认识和遵守法律,增强法律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管好钱和货。所有可疑人员有权查询、拒绝进入或离开宿舍,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可疑情况。
12、学校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查房和健康检查,学生必须给予配合。
13.学生有权对宿舍管理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14、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开门关门制度,不得随意开门关门。闭馆期间,对宿舍进行巡视,防止发生盗窃、火灾或其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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