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小型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1-07-12 22:06:31 阅读:267
施工公司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用电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气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应由取得证书的电工进行。
3、配电室、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所有施工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良好接地(多股柔性铜线,螺栓连接),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应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重复接地。断路器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在金属物体上。
7、在500v以下低压电网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定期检查电源线和设备。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和线路应及时拆除。暂时不用的电源控制点和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除的外露部分应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不得损坏。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执行责任卡和操作规程。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合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准乱接乱拿电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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