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房子按揭合同图片)
金华人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部分条款有改动!3月15日生效
随着房地产市场化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修订了新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于2018年3月15日生效。
2018年《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分为《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两种文本均包括合同当事人、商品房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格、商品房交付条件和程序、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交易登记、物业管理等事项。
预售文本还包括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等。
2018年《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基本沿用2014年国家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浙江实际情况快速看一下修改后的条款~
商品房基本情况
增加第一条“商品房性质”,区分全装修房和其他类型商品房。在第二份《工程施工依据》中,要求分阶段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全装修住宅装修部分注明施工许可证编号。
附件一增加:全装修房屋提供待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及电网管道、给排水管道隐蔽工程图。
商品房价格
第七条“定价方式及价格”中有总价和价格分割两种选择,其中指定装修价格。并且在第二十五条“销售使用承诺”中约定,全装修房屋不得单独出售用于室内装修。
商品房交付条件及交付程序
第十条“商品房交付条件”中增加了全装修房屋应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全装修房屋装修及设备标准。
规划设计变更
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六条“设计变更”规定,全装修房屋的买受人有权因该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而解除合同。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外装修及内装修标准详见第十五条“商品房质量”附件七。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附件8中,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外墙的保修期不得少于8年,埋在墙体、楼板内的电网管道、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的保修期不得少于8年。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销售使用承诺”全装修房屋的室内装饰不得单独出售。
来源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