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丢失了怎么办?可以补吗?
目前各方面管理制度严格的用人单位很多。有些用人单位在招用新员工时,可能会要求员工出具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丢失了怎么办?可以补吗?
用户咨询: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丢了。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丢失了怎么办?原公司可以补办吗?
云南徐震律师事务所王娇妮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可以补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新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者制作公司原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证明的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日后查阅。
王娇妮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Σ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λ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λ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