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制度(药店药品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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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制度(药店药品管理制度内容)

时间:2021-06-23 01:00:16 阅读:259

注意!2017年,还是全面推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

点击标题下的“39医药公社”快速关注

39医药君在2016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年会上了解到商务部将在2017年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药店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既可以销售相应的药品,又可以与医疗机构的医保和处方衔接。

业内普遍认为优质零售终端受到上游企业的高度关注。连锁企业已经成为优质终端的代表,尤其是管理规范的连锁药店。连锁企业的集约化为上游企业节约了大量成本。

未来中国零售药店市场将趋于多元化,不仅可以销售处方药+OTC,还提供着患者健康科普教育的职能,是工业企业贴近消费者最为重要的渠道之一。 "某工业企业董事长告诉39医药君.

事实上,早在2014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报道称,将出台药店分级管理制度。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副巡视员的刘小萍在接受39医药君采访时表示,总局将根据药品零售过程中的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状况、信用水平和药品服务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口味进行分级,并对药品服务能力等不同经营状况的药品零售企业给予相应的药品销售资格。

1.一类

依法取得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可以经营甲类、乙类OTC。

经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的业务人员可以经营乙类OTC。

2.二级

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执业药师,在规定期限内办理OTC内和《二级药店可以销售处方药目录》内的药品(不含抗菌药物和其他必须由厨房开具的药品)。

3三级

国家承认的执业药师或执业药师可以体验到该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的所有品种。

此外,在引入分级管理制度的同时,监管部门也设计了相关配套措施。

一、与医保管理衔接

建议明确,只有业务水平核定为三级的药品零售企业,才能与社保部门签订协议,取得医保药房资质。

二。与互联网药品管理衔接

建议明确,只有经营级别被批准为三级的药品零售企业才能开展互联网药品经营活动。

三。联系上游管理和销售行为管理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公平竞争司司长魏表示:“2017年,政府将选择部分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店分级分类管理试点。通过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加快零售业的连锁化和信息化,批发企业集约化和一体化,物流配送现代化和规范化,电子商务向医疗等综合服务发展,促进零售、批发、电子商务和物流的转型升级,建立良好的流通环境。

业内普遍认为药店主要经营非处方药。实行分级管理后,如果医疗机构可以对接,处方药流入药店,药店的品种和数量可以大大增加。这就要求药店加强连锁、集约化和信息化能力,同时加强执业药师的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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