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对某商标的初步审定,依据商标法提出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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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对某商标的初步审定,依据商标法提出的反对意见

时间:2022-05-06 17:27:35 阅读:119
商标注册的流程中,除了商标审查,商标注册的方式,还有商标公告期间需要明确的规定。我们说的“商标异议”,就是说对某商标的初步审定,依据商标法提出的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初审阶段申请的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其三个月,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这三个月的期限,称之为异议期。因此,在申请人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对商标注册提出什么样的异议规定?
 
  1、设立异议程序是提高商标审查质量的重要措施,但异议必须在异议期中提出,因为商标注册是为商品生产和流通服务的,异议不能无限期拖延,影响对商标权利的及时确认和保护,影响商品生产和流通。因此,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超过3个月异议期的异议期,商标局不予受理。
 
  2、异议人是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的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它既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异议内容与审查标准相一致,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异议便可以成立。
 
  3、异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正副本各一份寄送商标局。异议书须写明被异议人的商标名称、图形;初步审定编号;商品类别;《商标公告》期号和公告日期;陈述异议理由等。同时,须写明异议人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商标的名称、图形;核定商品及类别;注册或者审定号。
 
  4、商标局在收到异议书后,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限期答辩。在限期内不能答辩或拒绝答辩的,异议载定照常进行。商标局处理异议案件时,保障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双方平等地行使权利,认真研究双方陈述的理由和事实,依法作出裁定,撤销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或者驳回不能成立的异议。异议裁定以书面形式送达异议双方当事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注册过程中,被提出异议的规定就讲解完成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或是流程的,欢迎到公司宝进行在线客服咨询。公司宝,一个可以安心托付、值得信赖的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主要提供商标转让、域名转让、网络店铺转让、自媒体账号转让、网站出售等,全程律师跟踪服务,安全又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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