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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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06 09:27:29 阅读:229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招标人为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家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为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围墙整修、教工宿舍楼装修、室外路灯安装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内;

2.4本工程造价:9*****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6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且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有其他工程中标除外);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证明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3.8 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至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307进行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5、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

5.4按本公告第3.6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5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由社保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5.6投标人应提供“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证明中登记的企业资质登记、承包专业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东区曹宅镇坦溪西路 150 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9-********

联 系 人:庄晓郁

联系电话:1**********

传 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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