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投标的委托人,开标流程以及面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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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投标的委托人,开标流程以及面临风险

时间:2021-06-07 08:42:17 阅读:246
情景案例

我现在在装饰工程公司实习,前两天作为委托代理人(签了授权委托书了)去招投标代理公司报名投标,交费领文件。后面还有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两件事要参加,但是我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可以去的吗?还有开标的时候我具体要做些什么? 

需要明确的是: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只要不越权行事就不会有法律风险。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是:只要公司开了授权委托书,证明你代表公司去参与招标投标的事项,你就能代表公司。具体做法是:

(一)在投标预备会,注意听招标方介绍的情况,记录好带回公司交给领导就行了。

(二)开标时,按时到达地点,千万不要迟到,记录好所有公布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按主持人的指示做。

(三)看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人唱标,如果不要求委托代理人只需要等待唱标唱到你公司时,出示你的委托协议书及你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到唱标完毕,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关于授权书:

1.从法律角度上面看:授权书只要授权事项清晰、授权人盖章、法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等几个关键点符合要求,那么授权就是成立的,而且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从实务角度:投标预备和开标活动也可以参加,但记带好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原件,招标公司的人更不会也不可能检查你的员工证或者劳动合同的。其中:

(1)投标预备会除了带好授权书和证件,建议公司同时安排技术工程师参加,以便更清楚的了解工程招标的技术要求。

(2)开标也一样,除了带好带齐资料,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外,只是多了对开标内容签字确认的环节而已,没什么神秘的。

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签字并盖章,但投标人要么只签字,要么只盖章怎么办?

对于开标一览表中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法律专家认为如果开标一览表没有签字盖章,毫无疑问是直接交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即可;如果是有签字未盖章或者有盖章未签字的应该被认可。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合同书成立要件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其中签字或者盖章是选择关系,即只要签字或者盖章具其一就可以基本确定开标一览表与所载投标人之间的代表关系。

扩展资料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4、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详情查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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