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湾新区管道维护安装等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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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湾新区管道维护安装等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2 09:43:37 阅读:108
  前湾新区管道维护安装等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项目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要求,对前湾新区管道维护安装等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量:预计在服务期限内入围单位需共同承接的施工造价约320万元/年(不含主要材料费,主要材料由招标人提供),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服务期限:一年(自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合同一年,最多续签一次(考核实行记分制,具体详见招标人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委托的所有供水设施应急抢修、抢修点路面修复、零星维修工程、管道安装等施工任务[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

  入围单位数量:2家。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符合单个项目工期要求,具体根据招标人单项需求确定。

  服务内容:在服务期限内,入围单位承接招标人所委托的所有供水设施应急抢修、抢修点路面修复、零星维修工程、管道安装等施工任务(主要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服务期限内拟派本项目人员、拟配备本项目施工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需求的规定。

  3.8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将对预入围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有失信被执行信息的,取消其入围资格,评标时其他投标人评审得分将不作调整,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3.9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2日9:00至2022年7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4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ingbowater.com/)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系人:汤工、张工

  联系电话:0574-********

  免费查阅详尽信息可点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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